各县(市)区经信委(经促局)、开发区经贸局:
根据《合肥市两创产品认定管理办法》(合经信〔2016〕156号)文件规定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现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四批两创产品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企业申报时间为11月28日—12月1日,县区推荐上报时间为12月6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二、申报流程
按照《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各有关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经信部门,由经信部门进行初审后,报市经信委运行处。
三、申报要求和材料
1、申报的产品和单位应符合《管理办法》中的申报条件,按程序申报。
2、前三批公布的《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》中,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0日前的产品,可以按程序重新申报认定。
3、申请的企业须提交申请报告、《合肥市两创产品申请表》(见附件)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,原件经县(市)区、开发区查验后退回。需报送材料纸质版、电子版各一份,纸质版装订成册。
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盖章后,报送企业申报材料及汇总表(分类汇总),电子版统一发至邮箱。
4、《管理办法》、《合肥市两创产品申请表》等资料请自行到市经信委官方网站下载。
四、有关要求
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必须高度重视两创产品申报工作,指定专人负责,精心组织,严格按照《管理办法》规定审核,按时上报。
(联系人:王晓慧,电话:63538560,邮箱:hfyxc2016@126.com)
附件: 1.合肥市两创产品认定申请表
2.合肥市两创产品申报情况汇总表
2017年1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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